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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17      分享到:

一、项目名称

深化“三微”专项治理。

二、责任单位

泰州市纪委监委。

三、实施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四、项目简介

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巩固“三资”监管机制创新成效和“阳光扶贫”成果,集中整治农村小型工程建设、惠农补贴发放、五保户集中供养问题,维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摸底数。督促各地、相关职能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三资监管体制制度执行等情况和存在问题,查找风险漏洞。二是排线索。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巡察、监督办案等渠道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库,督促依规依纪依法迅速分类处置。三是办案件。充分调动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资源,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案件。对问题线索集中但成案率不高、专项治理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开展重点督导、约谈提醒。四是建制度。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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