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相关市级机关部门,在持续推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面上整治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聚焦扶贫、教育、医疗、人防、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危房改造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检验评判,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政府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公布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如下: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稳步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落实。不断完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功能,推动系统扩围升级,将75条资金线20.8亿元涉农资金纳入监管。对未脱贫的5670户10892人逐一过堂、落实帮扶措施,全市已累计脱贫63767户109757人,经济薄弱村达标665个。深入实施医保扶贫医疗救助,退还24286名建档立卡户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636.278万元,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在县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已降至9.81%。
深化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市478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办学行为进行“回头看”,共计录入白名单机构信息489家、黑名单机构信息2家,教师信息2745条。建好用好“阳光食堂”平台,全市582所有学生在校内用餐的学校已全部接入并使用平台。统筹提升“泰微课”和“名师空中课堂”运行质效,“泰微课”共收录微视频135397条、微测试356978条、泰微导学7011例,“名师空中课堂”已有259109人注册、953位名师参与在线答疑。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参与课后服务教师11282人,享受免费高质量课后服务学生114587人。
专项整治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行为和医疗机构过度诊疗专项整治,对1839家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调解2例、要求限期整改120例、暂缓校验1例、立案查处34例、移送公安1例。出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办法,组建全市阳光采购联盟,参与省级组团联盟采购,同时与南京淮安共同组建跨地区采购联盟,共开展了四批集中采购谈判,入围产品价格最高降幅达83.86%,中心静脉导管、冠脉支架中选品种、人工晶体、血液透析器平均降幅分别达70.82%、51.01%、26.89%、41.54%,年节约资金约6600万元。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529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合计2288.8万元。
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排查违规减免缓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164个金额1.12亿元,并已全部追缴到位。查处全市人防工程违规项目4个,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972.9万元。清理与上级政策不符文件3个,制定出台《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5项制度。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按照信息共享、数据贯通的要求,全面建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阳光扶贫”监管平台,覆盖全市91个乡镇(街道)、2个乡镇级园区、1606个有集体经济财务核算的村级单位。推广泰兴、靖江等地创新实施的“小型零散项目集中打包竞价”做法,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总数37569个,成交总金额51.8亿元,溢价金额2.8亿元,溢价率5.4%。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组织合同清理,全市共自查合同42707份,梳理出不合法、不合理合同7342份。深化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全市除高港区继续采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模式外,其他地区均采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监理”模式,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99名会计师参与财务监理。
开展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治理。全面完成省级建档立卡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3847户。组织对2017年以来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7036户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改造面积超标、纸质档案不规范等问题176条,交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