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林先生,我是滨江镇纪委信访举报接待员。您实名反映您所在村村主任存在的违纪问题已调查处理完毕。根据调查结果,给予村主任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村党总支书记刘某某进行党内问责,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请问您对调查结果满意吗?”这是日前泰兴市滨江镇纪委工作人员在对办结的实名举报信访件进行反馈时的一段话。
听完反馈,举报人林某表示很满意,“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举报的,没想到纪委同志这么快就查清了,感谢纪委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对调查情况很满意。”
承办单位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举报人对纪委受理情况及办理结果反馈是否满意。这样的“双反馈”场景经常出现在滨江镇纪委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精湛的业务水平,严谨的调查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实名举报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