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来源:新华社 日期: 2026-03-06

3月6日,市纪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光华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市纪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在学纪学法中强化法治自觉,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自觉的思想根基,深化法治自觉的理论认知,形成法治自觉的思维习惯,真正将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执纪执法中维护法治权威,强化法治的力度,深刻把握“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把“严”的要求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彰显法治的精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既不扩大惩处范围,也不降低纪法标准;体现法治的温度,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着力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

会议指出,要在守纪守法中涵养法治素养,规范运用权力,坚持授权与控权相结合,严格守规则、重程序,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在纪法框架内运行;提升履职能力,通过常态化、精准化、实战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激发队伍活力,既从严监督管理,抓好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又加强关心关爱,落实激励关爱干部措施,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归属感,让纪检监察干部心无旁骛钻研业务、践行法治。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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