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四笔”共绘基层治理“同心圆”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07-01

近年来,兴化市委巡察机构依托省委巡视办“田野巡察”工作模式,创新开展“枝叶巡察”工作,深化对村(社区)巡察,形成了“巡察交办起笔、职能部门督促运笔、被巡单位整改落笔、群众评议收笔”的链条式整改模式,合力推动基层治理。

以巡察交办起笔,梳理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制度引领,进一步细化“枝叶巡察”实施方案,结合兴化实际,出台了对村(社区)巡察操作清单和分类监督重点清单,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化成果运用,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组织召开巡后分析研判会,归纳梳理出各村(社区)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发巡察建议书。

以部门督促运笔,凝聚协同推进合力。调动各方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发放巡察建议书后,巡察机构联合职能部门到问题较为集中的村(社区)开展调研走访,共同推动被巡察单位实施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在此基础上,督促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推动面上整改,达到“建议一类、完善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

以镇村整改落笔,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激活整改动能,反馈后全程跟踪整改工作,协助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由市委巡察机构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配合,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镇村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以群众评议收笔,提升基层治理质效。擦亮为民底色,建立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成效评价机制,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对整改成效进行打分。对评议中发现的整改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第一时间督办整改或移交处置。将评议得分低于90分的村(社区)作为监督重点进行监督,同时优先将其纳入巡察“回头看”范畴,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基层治理的具体行动。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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