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紧盯“一把手” 牵好“牛鼻子”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06-28

泰兴市委巡察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牢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探索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路径方法,明确监督重点内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扛牢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紧盯关键发现问题。将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纳入《泰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5年)》,每轮巡察时,按照“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的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重点对“一把手”讲政治、谋发展、保安全、惠民生、强责任、抓党建等情况进行监督,查找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检查“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专题材料提供参考。市委各巡察组在充分吸收以往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巡察画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每轮现场巡察个别谈话时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等作为必谈内容,全面了解“一把手”的政治表现、履职状态、廉洁自律、生活情况等,形成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专题材料,分别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通报,作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责任推动整改。把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推动整改全面落实的着力点,牢牢牵住巡察整改“牛鼻子”。坚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反馈,当面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期内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生调整的,及时发送《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确保“新官理旧账”。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门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汇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明确责任。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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