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四举措做好巡前准备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04-17

十三届兴化市委第六轮巡察进驻前,兴化市委巡察机构注重提前谋划,有针对性地做细做实巡前准备工作,筑牢坚实基础,提升巡察精准度,为新一轮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合理调配人员,保障巡察力量。根据被巡单位特点,结合抽调人员工作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配优配强各组人员。一方面,从“巡察工作人才库”中抽调具有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方面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另一方面,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监察员办公室主任担任兼职副组长,并抽调新提拔人员2人、年轻后备干部3人充实到巡察干部队伍中。

全面征集信息,找准监督方向。通过充分征集信息,便于巡察组掌握被巡单位基本情况,明确监督方向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协调召开巡前信息征集会议,巡察办向巡察组提供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前期向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的有关情况资料。纪检监察机关向巡察组提供日常监督中掌握的被巡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优化学习方式,提升能力水平。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组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挂钩联系的上级巡察组同志和长期在巡察一线的“巡察老兵”围绕精准发现问题、调研走访、巡察谈话、制作底稿等内容进行授课,帮助抽调干部尽快熟悉业务流程,丰富业务知识储备。针对被巡单位情况,各巡察组开展组内座谈,研判已掌握的信息,明确监督重点,同时以“老带新”的方式,手把手传授巡察经验,合理分工,各展所长。

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凡会必讲纪律,将巡察干部自身建设作为动员会、小组会重要内容,着力提升巡察干部党性觉悟。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将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泰州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纪律要求编入《工作手册》,入驻前发放到各巡察干部手中。建立巡察组内部管理机制,对召开组务会、成立临时党支部、签订工作协议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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