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05-22

聚焦责任抓落实。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干部监督部门担负监督专责,室组办负责人履行日常管理责任的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干部监督管理“四个责任”主体责任,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通过谈心谈话、工作交流、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内部人员“朋友圈”“生活圈”,全方位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向干部监督部门反馈。

健全制度强规范。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出台《“八小时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细化11条纪检监察组织应报事项和27条纪检监察干部应报事项,明确不按规定、不如实报告的责任追究形式。同时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纳入廉政档案建设,与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查办等情况共同研判分析,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预见性、实效性。今年以来,针对“八小时外”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加强“八小时外·自我约束”“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督查2期。

抓早抓小常提醒。分层分级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结合职务调整、岗位变动等节点重申廉政要求,发放“三色清风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按照全面覆盖、人人受访的原则,由委领导班子带队,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与干部家属谈心聊天拉家常,通过“零距离”交流,摸清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际圈,引导亲属常吹廉政之风,当好廉洁内助,营造“清廉家风”。今年以来,开展转岗、任前廉政谈话35人次,廉政家访43人次。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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