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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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中,兴化市纪委监委将管好小微权力、抓实基层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为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和百姓权益保障筑牢坚实基础。
常敲警钟,约束小微权力。以常态化的警示教育为抓手,通过“微腐败”典型案例剖析交流、重要节点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各类廉政警示教育活动7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接受熏陶、主动思考、自我加压,拧紧纪律纪律“发条”,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自觉。
健全制度,紧盯小微权力。完善小微权力清单31项内容、监督责任清单11项内容、干部履职负面清单4大类45项内容,真正把村级“微小权力”关进“制度的密笼子”。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继续坚持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村级公开栏为主要公示载体,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宣传栏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利、优质、高效的信息查询服务。
加强监督,规范小微权力。结合“监督一点通”平台,围绕全面构建村级“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工程、廉洁文化”目标,聚焦农业、村建、财政、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惠农资金发放、小型工程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2024年以来,共收到各村(社区)上报小微权力监督清单47份,下乡开展日常督查13次,对发现的村务公开不及时、印章管理不规范、逾期报账等问题落实整改,以常态化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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