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发集团:制定《巡察、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指引》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5-05-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巡察、审计成果转化为国企治理效能,市农发集团研究制定《巡察、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整改成效与绩效奖惩相挂钩。

明确原则要求,厘清责任边界。坚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发展眼光看待问题,结果导向解决问题;坚持一般问题迅速解决,困难问题分步解决,历史问题持续推动解决;坚持谁发生问题谁解决,新官要理旧账、接续化解问题。明确集团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谁整改、谁负责”要求,将整改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压力层层传导。

细化整改流程,推进过程管理。坚持整改落实做到问题清单化、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对照巡察、审计反馈问题,要求被整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收集佐证材料。严格落实集团《巡察整改定期调度工作指引》,通过“月调度、季评估、会商推、跟踪督、年总结”机制,推动整改任务逐项落实、逐条销号,确保整改过程全程留痕、闭环管理、责任可追溯。

健全督查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抓实整改工作,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事项、重点单位,结合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提醒-督办-约谈-问责”四级督办体系,分类分级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对整改迟缓、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情形,采取下发提醒函、督办函、组织专项推进会等方式,倒逼整改提速增效。

强化结果评估,挂钩绩效奖惩。坚持以整改质量衡量监督成效,通过“过程评估、结果验收、佐证互评”方式,重点评估整改完成率、整改时效、制度建设、成果运用等内容,对整改不到位、互评不通过的,限期“回炉补改”。列明“屡查屡犯”“虚假整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4大类12条突出问题及其他应当追究责任情形,并按照集团《职工违规违纪违法处理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视情扣减绩效。推动整改由“形式合格”向“实效达标”转变。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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