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专项整治助力规范村级用工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5-01-26

姜堰区纪检监察干部在蒋垛镇走访了解村集体用工情况

“都怪自己心存侥幸,假借用工名义报支其他费用,不仅损害了集体利益,还带坏了队伍。”近日,面对开展回访教育的纪检监察干部,谈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姜堰区蒋垛镇某村第一书记孟某某懊悔不已。

此前,姜堰区纪委监委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发现该村用工账册存在以村级用工为名乱支滥报的问题。最终,孟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三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笔笔小额村级用工支出看似不起眼,但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姜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在对前期查办案件及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进行复盘时,发现农村用工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违规变通报支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此,该区纪委监委选择“村级用工”进行小切口靶向监督,将村干部及其近亲属等“身边人”,辖区烟酒店、超市及饭店老板等“经营人”,频繁用工、出工数额较大的“常见人”作为专项整治监督重点,通过查阅基础资料、厘清村干部关系人、数据碰撞比对等手段,梳理出一批“重复工”“人情工”“虚假工”等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64人。

在深挖彻查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一方面,采取“一领域一通报”的方式,对“案中人”不留情面“揭短”,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4起20人。同时,从已查办案件中分析个案特点、总结类案规律,编写发布指导性案例。另一方面,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督促问题发生单位深入分析原因,全面查找制度性、根源性不足,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监督台账实施跟踪问效;督促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深入自查检视,围绕农村用工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前门、堵后门”,出台《加强村级集体用工规范管理》等制度机制4项,从源头上从严规范村级用工问题。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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