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02-08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江苏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后又两次亲临江苏考察,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强大动力。市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保障泰州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兴化: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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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特色农业种植基地了解相关情况。

“近日寒潮对种植园影响大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得怎么样?运营中有什么困难还需要协调解决?”前不久,兴化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前往该市沈伦镇特色林果产业园,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资金落实及产业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23年以来,兴化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靠前监督、一线走访,对政策落实、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等领域开展全过程监督,打通“难点”“堵点”,以高质量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该市纪委监委聚焦粮食安全、兴村富民、乡村治理等7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形成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清单84条,列出监督清单、强化督导推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厘清思路、明确责任、细化举措,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

该市纪委监委健全联动监督、专项巡察、提级监督、挂牌督办、长效管理五项机制,采取片区协作、交叉互查等方式,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做到政策、项目、资金在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开展乡村振兴“微巡察”,对15个村实施提级监督,推动村级用工、工程发包不规范等问题整改。

深化运用“三色清风卡”制度,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问题多发、监管薄弱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发送“清风卡”进行督促提醒,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改进同级监督、优化日常监督。针对村庄环境整治、小型工程建设、强农政策落实、惠民补贴发放等问题易发领域,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审核验收等关键环节,聚焦“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制发三色“清风卡”,做到精准“拆弹”、有力护航。

坚持严的基调,加大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严查严办,坚决惩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和违规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等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和民生领域的“微腐败”。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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