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探索运用“123”分类监督法做实对村巡察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5-01-26

海陵区巡察干部在村里组织小板凳会,面对面宣传巡察工作、零距离听取民心民意

“村干部在工程监管方面不到位,去年村庄河道驳岸竟然连续两次出现塌方……”不久前,有群众告诉前来九龙镇雨声村走访调研的海陵区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反映村庄河道工程质量堪忧

深入巡察后发现,该镇一些村小微工程建设中存在招投标不合规、项目变更随意、质量监管缺失等问题。随后,巡察组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条,推动查处党员干部8人。

这是海陵区做深做细做实对村巡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有效推进对村巡察,该区进一步深化运用江苏“田野巡察”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实践“123”分类监督工作法,通过制定1份《对村巡察ABC分类监督评分标准》,出台“走访群众和“为群众办实事”2份工作指引,构建“责任落实、联审联督联评、成果运用”3项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对村巡察工作接地气、出实效。

巡前,围绕经济体量、资源禀赋等维度,设置5项正向指标和“14+N”项反向指标,采用“定量+定性”和“正负向赋分”方式对被巡村进行分类。对A类特别关注村“全面巡”、B类重点关注村“专项巡”、C类一般关注村“深入巡”,确保巡察力量集中、巡察方向精准、巡察方式科学。

巡中,坚持开门搞巡察、下沉听民意,设置巡察驻村工作室,推进巡察工作进网格,灵活采取错峰延时访、语音视频访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村民家中走访。依托“e路同巡”微信小程序,设置“我要说说”“我要反映”等栏目,邀请村民反映情况、谈谈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印象,拓宽问题发现的广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群众反映的路灯不亮等容易解决问题,直接交办镇村立行立改;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牵头职能部门会商办理;对全区面上的共性问题,制发巡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系统施治。近两轮巡察中,走访群众上万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70多条,推动为民办实事110余件。

巡后,构建“区委指导抓、镇街党(工)委牵头改、村级党组织具体改、职能部门协同改”的四级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分类交办,形成镇街党(工)委、村级党组织及区级职能部门三类问题清单87份,交办问题755个;采用“3+3”模式开展联审、联督、联评,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与被巡察村(社区)、所在镇街、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报告当面审核、当面沟通、当面反馈;引入人大、政协等各方监督力量,“融入式”监督巡察整改情况,评议整改质效。近两轮巡察中,帮助解决村集体产业单一、土地补偿费未及时发放、道路破损影响群众出行等问题300多个;针对残疾人投保错漏、“适老化”改造乱象频生、村级债务长期拖欠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15个,帮助化解村级债务1600多万元。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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