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跃龙因受贿罪被判刑

来源:纪委 日期: 2021-10-27

近日,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原财审科科长、姜堰区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跃龙受贿案公开宣判。姜堰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跃龙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苏ICP备05003226号

Copyright © http://tzlzw.taizh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