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陵区监委对原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广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袁广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袁广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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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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