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用好巡察建议书推动以巡促治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11-11

“本轮巡察发现部分村级党组织‘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现将相关问题以及巡察建议反馈你局党组,请按照建议要求,专题分析研究,抓紧落实整改。”日前,兴化市委巡察办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发出巡察建议书。

巡察期间,兴化市委巡察组对所巡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摸排,发现部分村级党组织存在集体资金使用管控不严、集体资源缺乏有效监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当地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巡察撤点后,办组集中会商研判,对具体问题逐个复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层面的原因,针对性提出巡察建议。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就巡察建议书的重点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保巡察建议科学精准、切实可行。

巡察建议书发出后,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照建议书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一方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村级党组织违规出借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限期。另一方面,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回头看”,盘清“三资”家底、理清陈年旧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收支、资源开发、资产运营的监督管理,从制度源头上遏制农村集体“三资”流失和乱用等现象。

市委巡察机构把巡察建议书作为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的重要利器,为防止巡察建议“一发了之”,市委巡察办还制定了《巡察建议运用工作指引(试行)》,着力构建“撰写制发一监督落实一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并执行跟踪回访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掷地有声”。十三届市委以来,先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11份,推动开展专项治理6次,解决系统性、突出性问题15个,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3项,有效发挥了“建议一类、完善一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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