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泰州廉政网 日期: 2020-08-14

 

实干担当  履职尽责

为泰州“强富美高”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泰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7日)

汤 成 快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泰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九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2020年重点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史立军同志代表市委,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各项工作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有效,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学习教育、专题调研、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项措施,开展“两先一改”“新时代实干作风大讨论”等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实际行动。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发展等纪律保障专项行动,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人防系统腐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减税降费等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工作不落实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水污染防治领域及河长制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共交办问题线索4批64件、处理95人。立足职能职责,参与调查督办19件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紧盯基层基础,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深化“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建立覆盖基层单位27261人的监督对象库,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处理人数同比下降30.3%、34.5%。按照主题教育部署,聚焦扶贫、教育、医疗、人防、农村集体“三资”、危房改造等6个领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三资”监管机制建设,构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监理”“村级财务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全代理”两种模式,“三资”领域信访举报和查处问题数实现“三连降”,“泰州模式”被省纪委在全省推广,中央纪委予以推介。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对75个条线21.1亿元涉农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实施全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查处问题数同比下降29.6%、51.1%。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全力“打伞破网”,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三是重拳整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治理,探索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管形成合力的有效路径,运用财政、税务、公车监管等大数据平台摸排问题线索,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7个、处理46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4批158起。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完善“曝光、点评、督办”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影响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316个、处理381人。加强对“基层减负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制定《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问题、分析情况、移交线索,及时督导“四风”查纠不力的单位,推动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四是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彰显利剑作用。协助市委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推进会,构建“双单交责”“三审三查”整改机制,开展“8+1”整改专项行动,138条整改措施54个具体人具体事均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组织开展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穿插安排“健康长江泰州行动”跟踪巡察、“脱贫攻坚”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专项机动式”巡察,以及“对口式”“回访式”巡察。市县两级共巡察130家单位和805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8807个,移交问题(问责)线索1156条。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委对村(社区)提级巡察,建立对村(社区)巡察分级分类整改机制,有效提升基层巡察监督质效。制定深化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加强巡察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建立市委巡察组兼职副组长库、特聘巡察干部库、专业人才库,从市级机关部门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为提高巡察质量提供人才支撑。

五是强化监督首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层层制定责任落实“一表三单”,建成应用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履责记实平台,全市10359个责任主体线下履责、线上记实。把日常监督与责任落实紧密结合,常态化开展履责情况专项督查、当面报告,制定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全市实施党内问责299起,问责党组织106个、党员领导干部302人,通报典型问题33批65起。构建“1+3+ X”立体式监督体系,统筹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力量,协调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不断提升监督的权威性、协同性和实效性。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50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3.4%、21.9%、1.6%、3.1%,“管住大多数”成为常态。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市纪委共回复286人次,亮“红灯”11人次。

六是统筹推进改革,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同步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和监督范围。开展“履职尽责  形神兼备”主题年活动和派驻监督质量提升行动,构建“嵌入监督365”工作机制,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同比上升19%。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协助市委分类推进市属国企、高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4家国企、1所本科院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高校)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明确市纪委监委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5家事业单位实施监察覆盖。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按照“统分结合、协作互动、挂联督导、分级考核、形神兼备”的思路,各市(区)监委共设立派出监察员办公室24个,配备专兼职监察员270名。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行驻点办公,加强片区协作配合,建立交叉监督机制,共开展专项监督1357次,处置问题线索1313件,谈话函询240件,提请县级监委立案164件。适应改革后审查调查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完成明园三期工程建设,作为省市县纪委监委办案场所;加强镜园等“走读式”谈话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七是保持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接信访举报3990件次。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共立案2355件,其中县处级28件、乡科级2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82人。重点查处了黄宗岳、刘志群、俞军、申忠健、朱鹏亚、段义峰、孙大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追回在逃人员1人。全面贯彻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提高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水平,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全市查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373人,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处理73人,同比增长170.4%。构建市县审查调查一体化机制,制定《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查办工作规定(试行)》,调整优化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职能,整合统筹全市办案资源和力量。

八是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做好源头防治工作。加强专责监督工作,针对典型案件暴露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全市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242个,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制度237项,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9个。在全省率先试点县级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准确查找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建议48项、预警51项,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强化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制定市管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操作规范,把处分决定从“告知通知书”变为“警示教育课”。开展“学纪守廉”纪律教育系列活动,协助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初心蒙尘之鉴》,督促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深化“亲语连廉”廉政文化品牌建设,家风系列专题片在中央纪委网站、“学习强国”平台、江苏卫视刊播,获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市改革创新奖一等奖。

九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着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形象好”的模范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过“政治生日”、主题党日等活动,打造“凤城打铁卫士”党建品牌,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大实战轮训、专题培训力度,分层分类推进培训全覆盖,不断增强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核心本领。开展全市“纪检监察之星”评选,评出10名先进典型,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首批市监委特约监察员20名,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定委领导班子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班子成员与193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严格日常监督和管理。围绕6个主题开展系统内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66个,市纪委常委会对督查结果专题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共查处7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一些地区部门和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需持续修复和净化,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还不强,一些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仍然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仍需加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同时,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派驻监督质效仍需提升,国企、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不足。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作出顶层设计,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把握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发挥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坚定稳妥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在管党治党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约监督权力作为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纪委监委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制度优势,做实做细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以更加精准有力的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内运行。

第二,坚持标本兼治的思路举措,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任何一方面滞后,都会影响反腐败整体进程和综合效果。我们要打通三者的内在联系,统筹联动“不敢腐”的纪法威慑、“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实现惩治同向、同步、同进,不断增强标本兼治的总体效果,提高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是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紧贴中心融入大局,大兴实干之风,自觉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谋划、围绕发展聚力,将履行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与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相结合,同向而行、互促共进。我们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地各部门解决好各自领域内的落实问题,坚决纠正党风政风方面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更主动的担当、更有效的工作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落实市委“以过硬的发展成果造福于民”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执纪执法为民、实干担当利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把以人为本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下移重心、下沉力量,紧盯扶贫、农村集体“三资”、扫黑除恶等领域,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持续加大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力度,严查“蝇贪蚁腐”、深化“打伞破网”、打造“阳光民生”,推进党的惠民利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以正风反腐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第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纪委监委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制度遵循。我们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构建覆盖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履职用权,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追责各项工作,贯通使用纪法两把尺子,做到纪法双施双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一高两强三突出”部署的起始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泰州“强富美高”实践新局面、实现“一高两强三突出”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查处不讲政治、不守制度、另搞一套等行为,保障国家治理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以及市委九次全会确定的“一高两强三突出”、重大项目攻坚年、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等,强化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保障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监督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行为作斗争,用政治眼光发现和审视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我市“两个规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完善问责机制和操作流程,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作用,既要防止追责不严、问责不力,又要防止层层加码、问责泛化。深化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向重点行业系统拓展、向基层镇村延伸,构建现状评估、反馈整改、修复净化的工作闭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二)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深化“微官微权微腐败”系列监督治理。深入人民群众中,敏锐地找准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稳中求进、久久为功,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对脱贫成效、脱贫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百村万户行”脱贫核查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复查复核扶贫脱贫情况,严肃问责脱贫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化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农村集体“三资”、惠农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剖析专项斗争以来发现的制度缺失、监管不力问题,督促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联动治理。完善与政法机关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健全基层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统筹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综合效应,推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实施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质效提升行动,把发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做到专职专责。探索开展“资源富集村、经济发展明星村”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

(三)全面履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完善立体式监督体系。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推动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梳理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实施监督工作“一县一品”“ 一组一品”“一室一品”,层层织密监督网络,建立横向协作、纵向到底、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加强资源互享、工作互动、成果互用,实现“四项监督”同步推进、形成合力。

增强日常监督实效。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积极主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完善提醒谈话制度,精准实施谈话函询,用好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措施,发挥职能部门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和大数据监督平台作用,织密日常监督之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构建动态更新、全面准确的监督信息库,夯实日常监督之基。

从严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督促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用权。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强化建章立制,督促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防工作任性,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以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为重点,着力提升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质效。

(四)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腐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监督审查技术中心建设,加强信息技术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融合互动,提高办案信息化、精准化水平。统筹市县两级审查调查资源,完善指定管辖、协同办案等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保证查办案件质量。强化质量意识,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协调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共同负责制,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管。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置关。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等制度,强化案件主办人、主审人责任,加大案件质量检查力度,严肃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加强留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守住安全底线。

发挥查案治本功能。认真研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一批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小、特、精”制度,打通中央和省级层面制度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深化“学纪守廉”纪律教育,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建设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上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公开课,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做好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真正认识错误、真心改正错误。放大“亲语连廉”廉政文化品牌效应,引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实干的良好氛围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既要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又要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强科技手段运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厉惩治顶风违纪行为。

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市委“大兴实干之风、致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推动形成“实干至上”的新气象、新风尚。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干事创业中工作失误的干部,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在改革发展中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实干担当。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方面细化规定,既要规定什么不行,还要明确什么可行,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监管机制,加强问题查处的会商会审,实现从线索收集到交办督办、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的全流程监管。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监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监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对突发事件、采取留置措施、报批备案案件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报告报备。运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作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估、引导。坚持和完善市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工作联系、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联系县级纪委监委等制度,推动市县工作一体、步调一致。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认真执行《规则》和《规定》,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高效顺畅对接。制定监察机关指定管辖案件操作指引,细化线索移交、案件移送、补充调查等方面规定,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

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效。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市属国企、市属高校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制定派驻机构、市属国企、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建立定期报告工作、述责述廉等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做好市属国企和本科院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工作。开展派驻监督“成效深化年”活动,派驻机构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干部,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行业特征和业务特点,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七)坚持巡改并重开展政治巡察,推动巡察监督有形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全面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导向作用。探索政治巡察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路径,建立巡察监督动态清单制度,推动政治监督落细落实。

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完善市县巡察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督导,确保如期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化对村(社区)巡察,开展提级巡察,提升基层巡察质效。深化“系统巡、巡系统”,灵活使用常规巡察、专项机动式巡察、对口式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增强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建好用好“人才库”,统筹全市巡察力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

抓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化运用“三审三查”“分级分类”“当面报告”等整改机制,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迅速移交办理,“短平快”解决问题。探索建立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加大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让群众监督整改、评价整改。建立巡察整改报结机制,规范报结标准、要求和方式,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八)持续推进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打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铁军

强化政治品格锤炼。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提高政治能力,引领广大干部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开展“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双提升行动,引导干部保持政治定力、敢于动真碰硬、秉公执纪执法,展现担当、尽责、奉献的精神风貌。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在全系统大兴实干之风,树立干的导向,倡导干的作风,形成干的氛围,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严细深实作风做好各项工作。深化“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干部三年(2020—2022年)培训规划,持续开展“每日一讲”“微晨课”,用好“打铁人论坛”,开设“清风学堂”,加强专题培训和实战练兵,以案代训、以案为教,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把数字搞准确,把情况摸清楚,以小数据推动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围绕实现“网上纪委监委”目标,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办公管理、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水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后备人选库,将更多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建立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作用,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强化自我监督制约。认真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监管。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完善纪检监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拓展升级“泰廉洁”干部监督信息系统,构建“专项督查+风险排查+信访核查”的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自觉接受监督、约束,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使命,实干担当尽责,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泰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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