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多向发力推动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双提升”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期: 2024-04-10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姜堰区纪委监委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着力点,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落脚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推动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建制度,夯实信访举报工作基础。坚持“聚焦、精准、规范、有效”的标准,规范检举控告办理工作,制定《姜堰区纪委监委处理初次检举控告工作规程(试行)》,对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反馈四个环节进行了细化规范,进一步压实办理检举控告各环节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统一进口、规范出口、严格归口、及时反馈、全程督办”的要求,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做好信访举报件录入、流转、处置、反馈等工作,推动形成检举控告闭环管理,确保群众举报“不走空”、呼声有回应。

细筛选,推动处置工作提质增效。按照积极主动、精准深入、规范高效的标准要求,深化举报件筛选分类,竭力发现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为承办部门精准处置提供参考。在筛选分类环节,就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主动听取后端处置部门意见建议,经常性开展沟通交流、集体会商,精准研判信访举报类别。在移送办理环节,精准摘录信访反映问题,对实名举报、上级交办件进行标注提醒,减少后端重复劳动,有效提高信访有效性。

重过程,推动信访举报加速办理。开展“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质效提升年、越级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行动、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三大攻坚活动,实行“蓝黄红”分类管理,通过电话督办、书面预警、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街道倒排工期,努力完成收到问题线索起3个月内办结率达到80%以上,实名举报反馈率100%,切实提高举报办理质效。

强督办,推动提高化解工作水平。建立转办件工作台账,对处置方式、批转时间、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办理进展等情况逐一详细记录,做到流向清楚、责任明确、全程留痕。每月对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针对实名检举控告,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针对匿名举报,督促承办部门、街道通过召开会议、公告栏张贴等适当方式,将反映的主要问题、调查结果等内容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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