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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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纪委纪委出台《乡案县审工作制度》,全面规范乡案县审程序流程,压紧各方责任,严抓工作落实,以高质量的案件查办,夯实海陵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础。
审查相分离。在不改变党员处分权限的前提下,通过区级审理乡镇案件的模式,有利于基层干部追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重点案件的顺利查办,连续多年实现100%审查分离,帮助乡镇克服经验缺乏、人手不足、审查不分等困难,做到办案有指导、质量有把关、能力有提升。
分区同发力。根据“片区+责任主体”原则,将全区12个乡镇(街道、园区)各固定一人为联合审理人员,分为4个联合审理小组,案件审理干部作为审理意见反馈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各联合审理小组,一对一结对帮带,以干代训,保证全员参审,盘活全区力量,练就真本领。
程序固标准。坚持“一把尺子”“一套标准”,修正“模拟卷”,统一文书格式,针对乡镇案件进行特别提示;理好“规范手册”,编订《线索来源规范表述》《常见违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材料,为规范案件办理提供具体精细的参考标准;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办案注意事项汇编》三期,整理10类43个常见易错问题,为案件办理提供明确指导方向。同时,案件审理部门统一把关有利于各地区之间保持同类案件处分结果的相对平衡,防止畸轻畸重,维护党纪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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